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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职工隐瞒错误用人单位可以辞退
引用本文:徐从兵,左东旺.违纪职工隐瞒错误用人单位可以辞退[J].中国劳动,2001(8):39-40.
作者姓名:徐从兵  左东旺
摘    要:案情简介 葛某于1980年2月与某县邮电局订立劳动合同.1997年,葛某在担任某邮电支局局长时,挪用公款4.9万余元,并利用支局公章为他人担保贷款5000元,严重违反了邮电部门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制度.同年11月8日,县邮电局派人向葛某宣布给予其行政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决定时,询问其是否有其他经济问题,葛某说无其他经济问题,并表示服从处理,不提出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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