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范畴的确立与新唯物主义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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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传开.实践范畴的确立与新唯物主义的形成[J].江苏社会科学,2004,3(3):4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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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传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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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教授,2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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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在当代的发展”(02BZX018)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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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把实践范畴提升到第一的和基本原则的地位,使之成为主导性的和创造性的原则,并以此为出发点,去解释各种社会历史现象,去说明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包括说明认识和改造人自身以及由人组成的社会,使自然与人、自然与社会、自然与历史、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存在与思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以及生产方式、分工、社会形态、意识形态等范畴,都获得了科学的规定,从而创立了新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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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哲学 实践 新唯物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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