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年薪制的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怎样计算缴纳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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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年薪制的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可以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即纳税人先按照每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减除费用800元,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计其全年收入,再按照12个月计算其平均月收入和应纳税额,补缴全年应纳税款与已预缴税额的差额。例:某公司经理每月取得基本收入2000元,年终取得效益收入96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一、平时每月应预缴税款:(2000元-800元)×10%-25=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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