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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狱内自侦案件存在的阻力及对策
摘    要:2018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八条明确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监狱法》第六十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二次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中规定:"监狱发现罪犯有犯罪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根据以上规定,监狱要对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发生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在实践中,通常称之为狱内自侦案件。监狱对服刑人员二次犯罪案件在进行立案侦查的过程中,尽管侦破速度很快、破获率较高,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办案阻力,从而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弱化了对二次犯罪的打击力度。从长远角度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监狱法》进行二次修改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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