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确立石油工业企业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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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单海峰.论确立石油工业企业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地位[J].大庆社会科学,19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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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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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庆市社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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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毫无疑问,石油工业企业则是整个商品经济体系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然而,原有的管理体制对石油工业企业统得过细、过死,使石油工业企业成了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其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的地位在现实经济关系中得不到体现,因而缺乏应有的活力。这是原有管理体制的首要弊端,也是近年来的改革尚未解决的一个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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