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立法中的环境意识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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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梓太.中国古代立法中的环境意识浅析[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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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梓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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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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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古代立法中,虽然没有出现现代意义上的环境立法,但古代的立法者们却十分重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强调立法时应当尊重自然规律的客观要求,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尽可能做到“道法自然”。在处理环境与发展关系时,主张永续利用,对资源开发要“不夭其生,不绝其长”。特别注重对生活环境的保护,并以“礼”为标准,对生活环境划分出重点保护区域,进行重点保护。古代立法中的“见素抱扑,少私寡欲”的“无为”、“节俗”观对当代的立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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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古代立法 环境意识 天人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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