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契约与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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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成良.法律、契约与市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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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成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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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所!副所长、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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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关系的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最本质的法律特征,只有沿着契约化的总体方向去追求经济关系的法制化,法律才能为市场经济的成长提供有益的服务,否则,法制化反而有可能成为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障碍;因此,法律的理念必须实现从“计划精神”到“契约精神”的转换,把契约当做安排经济关系的首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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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经济 经济关系的契约化 法律的理念 契约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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