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布政司体制到督抚体制:清初省制改革与新省制的形成 |
| |
引用本文: | 孔迎川.从布政司体制到督抚体制:清初省制改革与新省制的形成[J].山东社会科学,2023(11):171-180. |
| |
作者姓名: | 孔迎川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 |
| |
摘 要: | 清朝所承续的明朝布政司省制,存在着无法囊括卫所系统、责任划分不清以及部分布政司辖区过大等问题。清朝以督抚十八省取代原来的布政司省制,保障了“中央—直省”集权财政体制的形成。正是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出现了大量实土卫所统归省管,江南、湖广、陕西三省分省,以及直隶省制建设等高层政区变革。乾隆朝众多官方文献都有意对新形成的督抚省制加以诠释,有序的高层政区设置是清朝“正统观”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清初的省制调整是一个改革先行、认识总结滞后的事件,它为清朝“大一统”国家的塑造奠定了坚实基础。
|
关 键 词: | 清初 督抚省制 分省 正统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