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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良心论比较——兼论良知说的当代重振
引用本文:李肃东.中西良心论比较——兼论良知说的当代重振[J].学习与探索,1993(3).
作者姓名:李肃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摘    要:良心是伦理学中的一个普遍概念,它的正面意义表现为廉耻、正义、向善、正直等;它的负面意义表现为畏惧、忏悔、内疚、自责等。就良心所代表的自由意志、自我立法而言,它表现为道德的主体性;就良心所反映的社会道德律则而言,它的内容义具有客观性和历史性。关于良心学说,中西方有共同点,又表现出差异,具体表现为:西方讲“去恶带动为善”,中国讲“为善带动去恶”;西方良心说排斥情感,中国良心说调动情感;西方良心说重认知,中国良心说重体知。本文提出,在现代道德的重建过程中,道德的内在性、主体性和个体性问题日渐突出,通过对中西良心说的辩证理解和现代诠释,良心论的重振,必将有益于我国现代文明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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