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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巩固和发展了新的民族关系
作者姓名:刘培然
摘    要:人民公社在內蒙古广大的农村和牧区出現之后,虽然还只有半年的时間,这个象初升的太阳似的新的社会組織,已大大地巩固和發展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出现了民族之間大团結、大协作、学先进、赶先进、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發展、共同繁荣的全新局面。人民公社由于工农商学兵合而为一,农林牧副漁全面發展,由于在更大規模和更大范圍內統一領导,統一规划,統筹安排,这就为發展民族間政治上的团結和經济上的协作,提供了空前充分而广闊的前提。在生产合作社时期时常發生的一些問题,例如某些交界地区农牧矛盾、林牧矛盾而影响民族关系的問题,隨着人民公社的普遍建立,就迎刃而解了。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实現人民公社化以后,还解决了生产合作社时期未曾徹底解决的各少数民族农民土地多劳动力少,汉族农民劳动力多土地少的矛盾問题。布特哈旗原光明农业社都是朝鮮族社員,善于种植水稻,但只有十六个全劳动力,以往种水稻面积不大,农忙时还感困难,公社化以后,他們同四个汉族和达斡尔族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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