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报告与法学理论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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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文艺.十六大报告与法学理论创新[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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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文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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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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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大报告从理论思维、理论观念和理论观点三个层面 ,对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 ,推动法学理论研究的创新和深入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理论思维层面上 ,十六大报告总结概括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方式就是六个字 ,创新、发展、改革。关于创新问题 ,报告提出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 ,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十六大报告旗帜鲜明地驳斥和否定了“左”的和右的政治思维倾向 ,特别是“左”的政治思维倾向 ,激励我们以突破前人的巨大理论勇气进行理论创新 ,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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