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声语言大众传播的话语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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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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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北京,10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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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从社会、传播、个人三个层面对有声语言大众传播的话语责任进行了探讨,并理析出了确立和承担话语责任的两个基点:立足于大众传播的性质和任务,立足于主体的认识和创造。文章认为,社会层面的责任承担,在为大众传播确定方向的同时,也为具体的有声语言创作确立了高远的目标;传播层面的话语责任是主体对大众传播作用具体化的认识;而在个体层面,话语责任则是指传播主体进行具体的语言创作、话语表达时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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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传播主体 话语责任 主体出席 善于传播 |
文章编号: | 1005-3492(2006)12-0192-03 |
修稿时间: | 2006-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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