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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情”“意”“象”与结构形式
引用本文:林同华.论美:“情”“意”“象”与结构形式[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2(4).
作者姓名:林同华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
摘    要:本文从美学逻辑学的出现及其生命、审美的两极性、现代美学对于主观性研究的深入诸方面,探讨美作为一个流动范畴的含义及其价值。强调审美主观性形式具有情、意、象三方面的共同特点,真、善、美都要靠发现和创造,都要靠理性、意志和情感。它们具有两极性。人在这两极性的矛盾中处于中心地位。本文认为,人的哲学就是人对于真、善、美的发现和追求的文化批判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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