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通单位累犯的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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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华生,崔吉学.论普通单位累犯的构成要件[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6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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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华生 崔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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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山东聊城,252000;聊城大学招生就业处,山东聊城,2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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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确立单位累犯制度是刑法发展所必需。普通单位累犯的主体是单位,主观上限于故意,刑罚要件以单位自身所受刑罚为准,时间起算点为单位前罪罚金刑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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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单位犯罪 单位累犯 构件要件 |
文章编号: | 1672-1217(2007)04-0069-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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