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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引用本文:胡晓波.宪法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20-21.
作者姓名:胡晓波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
摘    要:1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保证和规范作用、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系统规定,是现行宪法的一大特色。这一特色既表现在与国外宪法的巨大区别上,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概念写进宪法。而在此之前的几部宪法均未有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系统性、详尽性的内容或规定。现行宪法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写进国家的根本大法,一方面表明厂国家、政府、人民对精神文明的高度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从宪法理论方面探究则不难发现还有如下原因:第一,宪法是社会意识的传播载体。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集中反…

关 键 词:中国  作用  宪法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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