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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区开通了“社区一线”
引用本文:刘坤江.新疆克拉玛依区开通了“社区一线”[J].社区,2002(3):20-20.
作者姓名:刘坤江
摘    要:2001年底,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山台了《东营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负责管理。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备案,社区工作人员与所在街道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由区劳动保障部门签证。在聘任期内双方要按照聘用合同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聘用合同的内容由区民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订,

关 键 词:山东东营  社区工作人员  劳动保障部门  章法  社工  管理试行办法  聘用合同  2001年  合同履行  东营区  东营市  山东省  负责制  街道  备案  期限  职责  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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