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区开通了“社区一线” |
| |
引用本文: | 刘坤江.新疆克拉玛依区开通了“社区一线”[J].社区,2002(3):20-20. |
| |
作者姓名: | 刘坤江 |
| |
摘 要: | 2001年底,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山台了《东营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负责管理。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备案,社区工作人员与所在街道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由区劳动保障部门签证。在聘任期内双方要按照聘用合同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聘用合同的内容由区民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订,
|
关 键 词: | 山东东营 社区工作人员 劳动保障部门 章法 社工 管理试行办法 聘用合同 2001年 合同履行 东营区 东营市 山东省 负责制 街道 备案 期限 职责 任期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