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破产领域对国际礼让原则的适用——以政府利益分析方法为考查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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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敏敏.跨界破产领域对国际礼让原则的适用——以政府利益分析方法为考查路径[J].大庆社会科学,2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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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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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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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6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课题"欧盟跨界破产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价值考量与平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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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礼让原则作为国际私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跨界破产领域中被广泛适用.然而,国际礼让原则并不是绝对适用的,其适用有特定的范围与路径.其间,尤其需要适当处理相关国家的礼让利益(包括法院地在维持良好的国际关系和参与国际商务方面的利益,以及外国在使其法律和判决得到尊重而不受审查和干涉方面的利益)与实质性利益之间的平衡关系,对此,政府利益分析方法不失为一条比较合理的考查路径.根据该方法,在跨界破产案件中援引国际礼让原则之前,法院应当阐明相关国家的礼让利益和实质性利益,然后在权衡相互竞争的各项利益的基础上,识别虚假冲突和解决真实冲突.进而言之,全球化时代跨界破产领域国际礼让原则的适用只能通过仔细分析相关国家的礼让利益和实质性利益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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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跨界破产 国际礼让原则 政府利益分析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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