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欧洲法律制度形成的哲学基础 |
| |
引用本文: | 汪素青.近代欧洲法律制度形成的哲学基础[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
| |
作者姓名: | 汪素青 |
| |
作者单位: | 淮南矿院 |
| |
摘 要: | 16世纪末-18世纪中叶欧洲的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哲学,为近代欧洲法律制度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以资产阶级的抽象人性论哲学反对封建神学,为近代欧洲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合理性进行了哲学论证.法律制度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性质和变革都由经济基础决定.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拉开了世界近代史的序幕.随着欧洲各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国家政权的确立,资产阶级也建立起自己的法律制度.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私有制、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专制统治为内容的封建法制被全面否定,资产阶级赋予其法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