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社区助老服务志愿者时间储蓄制度 |
| |
摘 要: | 一、社区服务志愿者在社区内开展义务服务,可进行时间累计,自服务开始计时,至服务结束,以小时为单位,每次服务时间相加,即为累计时间。 二、社区服务志愿者按照服务的性质不同,分为普通家政服务、技术特长服务、社区医疗服务以及其他助老服务。服务结束后,由本人填写志愿者服务手册,被服务对象和志愿者服务组织者签字确认。 三、各种类型的服务时间均可储蓄。当低龄老年人志愿者进入高龄期后,如需要志愿者服务的,可享受不超出其储蓄时间的同类服务,或时间相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