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迫切要求企业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构成富有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经济基础,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一、目前国有企业仍然背负着高额税率、过高的承包指标、居高不下的结算资金、太高的利息支出以及低效率的工作经营机制这“四高一低”和企业办社会的沉重包袱。企业效益仍旧低下,去年的高产值、高速度仍不乏高投入、高消耗因素,如去年国有企业改造项目中有2/3工期拖延,40%达不到设计要求。而且到去年年底,全国注册各类公司48.67万家,其中22.6万家属于去年新增,实业公司比例小,幌子(皮包)公司不少,更严重的是出现了一些“翻牌公司”及“拉郎配集团”(由原经济主管部门的各专业司局翻牌改为公司或强拉企业组成集团),他们具有许多原政府的职能和权力,带有封闭性和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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