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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糖尿病门特垫付报销政策调整
摘    要:为妥善解决糖尿病门特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报销问题,根据天津人社局《关于妥善解决糖尿病门特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11月1日起,年度内降糖药费超1万元由本人垫付年终一次性申报报销的政策改为按季度报销制度。

关 键 词:糖尿病  医疗费报销  门特  有关问题  报销制度  降糖药  退休人员  政策调整  分中心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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