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动物行为入罪浅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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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戈树峰.虐待动物行为入罪浅论[J].经营管理者,2013(32):23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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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戈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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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英才学院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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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英才学院2012年校级科研课题《中国动物福利立法前瞻》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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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命权是刑法所保护的权益。动物的生命权也应得到刑法的保护,立法保护动物权利已成为国际总体趋势。在此情形下,如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动物福利立法体系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论述了虐待动物行为的危害性,入罪的必要性以及入罪的设想,以期对我国虐待动物犯罪的立法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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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虐待动物 危害性 入罪 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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