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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否再要求前夫赔偿
作者姓名:刘萍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摘    要:编辑同志:我朋友王某与丈夫谢某于1999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2003年8月,王某发现丈夫在外租房与第三者同居,与谢某大吵了一架,谢某见事情败露,便要求与王某离婚,王某未同意。2004年5月,谢某到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儿子由谢某抚养。前几天王某忽然想起在审理她夫妻二人离婚过程中,审判人员曾经告诉过她,可以要求谢某予以损害赔偿,可当时她不想离婚,故并未主张这一权利。现在,王某还能否找前夫要求赔偿?读者郭汾郭汾读者:首先明确一点:王女士有权要求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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