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保障生存权与构建人文社会普遍服务体系的根基
引用本文:马进.保障生存权与构建人文社会普遍服务体系的根基[J].广西社会科学,2006(12):151-154.
作者姓名:马进
作者单位: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摘    要:在我国,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和全面现代化是建立社会普遍服务体系的落脚点,保障生存权是构建人文社会普遍服务体系的根基。社会普遍服务体系的建构应该分成两个层次,最基础的层次是“人文社会普遍服务”,高级层次是“网络产业社会普遍服务”。我国构建人文社会普遍服务体系,至少应从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公共卫生三个方面入手,以保障我国人民的生存权。

关 键 词:生存权  人文社会  社会普遍服务体系
文章编号:1004-6917(2006)12-0151-04
修稿时间:2006年8月28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