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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2号
作者单位: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摘    要: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的规定,结合国家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现就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企业退休人员  工伤人员  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  伤残抚恤金  基本养老金  供养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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