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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劳动幸福权实现的最终样态
引用本文:王永秋. 共同富裕是劳动幸福权实现的最终样态[J].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0(4): 34-43
作者姓名:王永秋
作者单位:1.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的总体逻辑研究”(项目编号:20ZDA016);
摘    要:劳动幸福权是每个人不可转让的初始权利,是其他一切权利的根源和基础。[1]劳动生产出物质文化产品,满足着人类物质和精神需要,创造了富裕幸福的生活。与此同时,在劳动创造美好富裕生活的过程中,人们也在不断地实现着人的劳动幸福权这一初始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幸福权就是人们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哲学依据;而作为人类社会共同目标追求的“共同富裕”则与劳动幸福权的实现同频共振,是人的劳动幸福权实现的最终样态。

关 键 词:共同富裕  劳动幸福权  自由劳动  异化劳动

Common prosperity is the Final Form of Realization of the Right to labor happines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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