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欧洲中心论 科学界定中国历史分期——兼论中国宗法社会及其两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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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永佶.破除欧洲中心论 科学界定中国历史分期——兼论中国宗法社会及其两阶段[J].晋阳学刊,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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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永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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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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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历史分期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本文从方法论角度对之进行探讨,认为奴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之间的社会形态应为“宗法社会”。中国的宗法社会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封建领主制存在于周朝,先于欧洲十五、六个世纪,特点是按宗法关系“封国土,建诸侯”,主要矛盾是领主与农奴的矛盾;第二阶段的集权官僚制阶段,存在于秦至清两千余年历史上,特点是以宗法关系集中经济、政治权力,土地国有,小农经济,官文化统治,主要矛盾是官僚地主与农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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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历史分期 方法论 宗法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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