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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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祥君.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选择[J].学术交流,2007(2):3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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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祥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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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哈尔滨,15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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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服务型政府,是生产力发展对制度变迁的本质要求,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总结的结果。所谓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实现服务职能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为民政府,是有限政府,是法治政府,是有效政府,也是责任政府。鉴于目前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能力不强,服务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同时存在,服务制度尚不健全,构建服务型政府应树立并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的职能创新;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服务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大众传媒及民意互动机制;同时,大力提高公务员素质和政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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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服务型政府 政府职能 公务员 |
文章编号: | 1000-8284(2007)02-0039-06 |
修稿时间: | 2006年12月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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