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代言”看明代戏曲创作对八股文的借鉴——以《香囊记》的“二重代言”为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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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琳萍.从“代言”看明代戏曲创作对八股文的借鉴——以《香囊记》的“二重代言”为个案[J].河北学刊,2015(2):1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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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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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家庄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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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元杂剧历史传播与文化再生研究》(HB11WX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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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代言"是戏曲与八股文共有的基本文体特征。在人物塑造上,以《香囊记》为代表的八股化明传奇对八股文的借鉴体现在"二重代言"上,即代言主体通过演员为剧中人物和经史中的圣贤两个对象立言。代圣贤立言,即是借八股文而来的。在这个过程中,戏曲中的人物塑造已基本上蜕变为一种说理方式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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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言 二重代言 《香囊记》 八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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