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掠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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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力治
,张立.全国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掠影[J].人才瞭望,2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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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力治 张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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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千年的第一个岁末时分,北京同仁医院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注册并使用在医疗服务上的‘同仁’商标为驰名商标”,成为全国首家,也是惟一一家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的医院。 身为“事业单位”的医院,却作出了向工商局申请认定名牌商标这样地地道道的企业行为,这是不是在“作秀”? 同仁人说;不,打晌自己的品牌,是适应竞争的需要。 同仁申请认定名牌,折射出了医疗卫生这类“事业单位”已经开始自觉地投身市场的竞争。 破解“难题”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些年月,“医”是“国家干部”,“患”是“国家主人”,一切由国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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