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行政"向"责任行政"的范式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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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祖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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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站,江苏,南京,21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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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南京农业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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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究其深层的根源分析,我国行政行为的“责任缺失”是因为在传统社会主义的体制下,“权力行政”成为我国政府主导的行政范式,这与社会主义政府的价值追求是矛盾的。当今,在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的新背景,基于对“责任行政”范式的认识,我们必须实现由“权力行政”向“责任行政”范式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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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责任缺失 权力行政 责任行政 范式 |
文章编号: | 1004-4434(2006)03-0013-04 |
修稿时间: | 2006-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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