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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适应
引用本文:理因.试论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适应[J].兰州学刊,1998(2):32-34.
作者姓名:理因
作者单位:兰州市佛教协会
摘    要:自1982年10月,胡乔木同志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座谈会上提出了“宗教怎样才能同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这一论题后,至今已经16年了.随着这一论题的发展轨迹.宗教界无不按照“相适应”的客观要求找准自己的位置.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在1993年10月15日召开的纪念中国佛教协会成立40周年的大会上的讲话中认为,中国佛教必须而且能够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或相协调,并

关 键 词:适应性  协调作用  佛教  社会主义社会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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