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人口统计的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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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开华,陈玮.我国城镇人口统计的有关问题[J].人口与经济,1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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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开华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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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胡开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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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确定城镇人口的统计口径,是研究城镇人口发展变化的首要问题。由于我国城镇人口统计口径几经变化,并出现过一些争议,至今尚未取得明确的统一的认识,使我们在研究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和城镇建设相关政策的过程中,遇到一定困难。因此,对我国城镇人口统计的有关问题作些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一、我国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几次变化 我国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有过三次变化:1949~1963年,根据当时我国的市镇建制规定,聚集人口10万人以上的可以设市,聚集人口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占50%以上的可以设镇。城镇人口的统计范围为市镇辖区内的全部常住人口,其中包括了区内的农业人口。 196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市、镇建制,缩小城市和郊区的指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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