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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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宜琪.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J].天津社会科学,2006,25(3):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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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宜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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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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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是以一系列条件为前提的:(1)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2)生产资料的数量必须足以保证劳动者能够各尽所能;(3)商品经济已经消亡;(4)劳动者除个人消费资料外,无任何生产资料。马克思指出,“按劳分配”是指在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总产品作必要扣除后,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唯一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其中,按劳分配所依据的劳动只包括劳动者自身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支出,而排除任何客观因素,如土地、资本、机器;作为分配尺度的劳动,不是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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