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忽视汉语言文字规范使用(之四) 使用“全外文店名”将责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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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德禄,周元鼎.毋忽视汉语言文字规范使用(之四) 使用“全外文店名”将责令整改[J].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3(6):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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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德禄 周元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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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在5月期刊发了《外文店名谁来规范?》一文之后,引起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6月21日,该办公室主任王俊约见本刊记者,就南昌市红谷滩万达广场店名文字不规范使用将采取整改的意见进行沟通。王主任首先表示对本刊有力的舆论监督表示感谢。王主任坦陈,11个部门管不住一个店名招牌违法用字,确实令语委办尴尬。其实就像杂志文章所披露的一样,语言文字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像如今其所处的语委办,其实是由省教育厅下属的一个相关处室兼管。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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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范使用 店名 南昌市 整改通知 语言文字使用 语言文字工作 汉语言文字 办公室主任 广场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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