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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将公厕臭味分四等并限制苍蝇数
摘    要:卫生部2月21日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公厕臭味强度分为四个等级,要求附属式公厕臭味强度为1级,每平米苍蝇数小于等于1只;独立式公厕臭味强度小于等于2级,每平米苍蝇数小于等于3只。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公共厕所服务区内男女人群数量相当情况下,男女厕位比例宜为1:2。

关 键 词:卫生部  公厕  苍蝇  强制性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  公共厕所  卫生标准  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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