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清史》中有关唐甄之误 |
| |
引用本文: | 萧文.《简明清史》中有关唐甄之误[J].浙江学刊,1992(2). |
| |
作者姓名: | 萧文 |
| |
摘 要: | 戴逸主编的《简明清史》(人民出版社)第一册中有关唐甄的论述存在一些疏漏之处,此试辨之。第230页云:“由于他在城市中经营商业,因此重视工商,强调‘农安于田,贾安于市’、‘农贾乐业,衣食滋植’,把被封建统治者视为‘末业’的商贾,提高到与农业并重的地位,他自己也拒绝友人要他抛弃商贾贱业的劝告,宁可‘伏于户牖,食于贱业’,自称‘吕尚买饮于孟津,唐甄为牙于吴市,其义一也’。”此段以唐甄的行动证明他的工商皆本的思想。究之《食难》篇,实则大非。唐甄并未辩驳“民之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