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内部组织制度改革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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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雄.法院内部组织制度改革研究[J].社会科学家,2007(2):9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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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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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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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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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院的内部组织设置是否科学、有序不仅关系到法院的内部组成人员能否有效率地开展工作,还会影响到审判的公正性。现代法院内部组织设置应当遵循审判与管理分离、以审判活动为中心、以法官为中心三原则。我国未来的法院内部组织改革中,应取消业务庭的行政职能,将从事立案事务的立案庭纳入行政管理组织之中,将执行事务从法院系统内部剥离;应处理好法院内部管理组织与法院外部管理机构的职能分工,充分发挥本院院长与上级法院对法院内部行政管理的指导作用,使法院行政管理组织的职能应当从行政管理彻底转向为审判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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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院 内部组织 审判业务庭 行政管理组织 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2-3240(2007)02-0094-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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