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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昆明市出台《新闻监督事项督查实施办法》,提出新闻单位可以将监督报道报送至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进行立项督查。被督查的单位收到督办通知单10日内必须将办理结果上报。一时无法办结的,必须定期报送进展情况,直至全部办结。

关 键 词:昆明市  舆论监督  法制化  新闻单位  新闻监督  监督报道  宣传部  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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