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6月,我通过考试进入上海市闸北区临汾路街道,在第四社工站担任综合治理工作者。同年11月,参加上海第一次社工师(助理)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从而成为一名注册社工。2003年新组建的临汾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中,首次出现了社工的名字,我就是其中之一。社工参与调解,并不是要取代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而是从一个新的层面,运用社会工作实务理论和技巧进行人民调解的实践探索。社工工作的实质是助人自助,是由政府出资购买,面向居民群众服务,这个性质定义了社工不是调委会的领导者或指导者,而是一个积极的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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