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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开展香港爱国教育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作者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引智分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 北京,100000
基金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委托课题
摘    要:香港回归以来,爱国教育的具体制度化和政策推行一直遭遇较大的本地阻力,以国家认同为基本目标的教育法治改革陷入一定的困境。爱国教育的欠缺带来了香港青年国家认同的波动,并一定程度上助推了香港近些年的极端化社会运动,危及"一国两制"的宪制安全与香港繁荣稳定。在香港基本法秩序下,教育属于自治事项,特区政府与香港本地院校依法承担主要的教育责任。但从比较法及教育法理来看,爱国教育在性质和操作上均不可能完全委诸地方实施,从香港经验来看也存在本地实施的诸多漏洞。根据"一国两制"框架下的全面管治权法理,中央对所有授予的自治权享有监督权,并根据爱国教育的事项本质而享有增量教育权力。从新时代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及全面管治权制度化的角度出发,国家与香港特区均有法定职责检讨和推进香港爱国教育,塑造爱国爱港的基本价值观与身份认同,而相关的权力合法性及责任机制需精确论证和精准配置。

关 键 词:一国两制  香港基本法  爱国教育  国家认同  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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