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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殡葬单位文明形象塑造
引用本文:熊承平.小议殡葬单位文明形象塑造[J].社会工作,1996(3).
作者姓名:熊承平
摘    要:殡葬单位是塑造政府文明形象的前沿阵地,这一点也不夸张。一方面,殡葬业务关系到千家万户,每个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丧户的耳目下;一方面,殡葬单位是民政事业单位,从这个意义上说殡葬单位是政府的“窗口”。殡葬部门应如何塑造文明形象?根据民政部去年颁发的《殡仪职工服务规范,管理人员职责规范》,我们要遵循“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服务周到,丧户至上”的原则,态度上做到“三声”、“四心”,即:来有应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接待热心,服务细心,解答问题耐心,接受意见虚心。在整体形象上实现五个转变,即: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项服务向全方位服务转变,由部分有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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