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中国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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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丽娟.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中国的适用[J].社科纵横,2009,24(4):7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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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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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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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意味着中国在国际法上承担接受该公约的约束,《公约》与现行国内法一样在中国法律体制内具有同等效力。《公约》在中国的适用应是以转化为主、纳入为辅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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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元论 二元论 转化 纳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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