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对航空货运凭征的新发展——兼论航空货运凭证的法律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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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世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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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航空运输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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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航空运输中,航空货运单一直是证明运输合同成立、承运人接收货物和责任认定的法律根据,也是订立合同、接受货物和所列运输条件的初步证据。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以华沙公约航空货物运输凭证规则为基础,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实践的新情况,对包括货运凭证在内的航空运输凭证作出了重要修改,引入了电子货运凭证概念,扩大了货物运输凭证的证据范围,赋予了货物收据同航空货运单同等的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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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蒙特利尔公约 航空货运单 货物收据 初步证据 物权凭证 |
文章编号: | 1004-0633(2007)01-086-03 |
修稿时间: | 2006-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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