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结构与社会环境 |
| |
引用本文: | 马贵翔.刑事诉讼结构与社会环境[J].学习与探索,1995(6). |
| |
作者姓名: | 马贵翔 |
| |
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 |
| |
摘 要: | 刑事诉讼结构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社会的传统文化、国民性格、政治制度、司法组织制度等方面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其中,贱诉讼、轻权利、有罪推定、家长制、中庸之道等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以及中国人的过分忍耐、消极避世、崇古、顺从等消极方面的传统人格,都制约着中国刑事诉讼结构的设计;政治权力的运作机制与刑事诉讼结构却是一致的;刑事诉讼结构的正常运行也需要相应的法院、检察机关、律师等组织制度的保障。因此,以刑事诉讼结构调整为核心的中国现行审判方式的改革应当考虑诸种社会环境的变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