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得的思与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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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剑.关于应得的思与辩[J].天津社会科学,2015(2):4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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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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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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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平与正义在含义上具有相近性,因而在习惯上通常将两者放在一起合用。公平与正义具有历史的性质,也具有阶级的性质,不同的公平正义观对公平正义会诉诸不同的理解。公平正义所牵涉的领域具有普遍性与广泛性,在社会财富分配领域,公平与正义所要解决的是人们的实得与应得的关系问题。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正义与否,不在于人们所得的多少,也不在于人们收入差距的大小,而在于人们的所得或实得是否是他的应得。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与正义,就是要让每个人的所得成为他的应得。要真正使人们的所得成为其应得,应贯彻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让每个人为社会财富生产所作的贡献与自己的所得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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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正与正义 实得与应得 澄清与分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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