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代表地位立法的改革及启示 |
| |
引用本文: | 刘向文,赵晓毅.俄罗斯联邦代表地位立法的改革及启示[J].国外社会科学,2012(4):73-81. |
| |
作者姓名: | 刘向文 赵晓毅 |
| |
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郑州大学法学院刘向文教授主持的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俄罗斯转型期司法改革研究”(11BFX1153);2011年河南省教育厅重点基地项目“俄罗斯转型期法律制度研究”(2011-JD-0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
| |
摘 要: | 1918年苏俄宪法创立了社会主义的人民代表制。之后,与苏维埃社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俄罗斯联邦(苏联)的代表地位立法经历了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通过了新宪法和联邦会议两院代表地位法,进一步完善了俄罗斯联邦的代表地位。通过对俄罗斯联邦(苏联)代表地位立法改革的考察,总结其改革进程和制度建设中的经验得失,对我国代表立法的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
关 键 词: | 俄罗斯联邦 联邦会议 两院代表 代表立法 改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