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一直沿循了政府主导的内部评估路径,这是当前评估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偏于单纯追求管理技术系统自洽性的研究思路,导致在"谁来评估"问题上缺乏重视及深入探讨。政府绩效评估在作为技术工具的同时意涵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应站在治理范式转型的高度来考量政府绩效评估的定位及评估主体构建问题。作为一种公共治理机制,政府绩效评估应开辟实质意义上的异体评估路径,构建以人大为核心主体的异体评估框架。人大主导的评估模式自成系统,它一方面能够通过评估途径引导督促政府落实公共责任和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另一方面能够通过持续性的外部压力机制促成政府内部评估模式的完善及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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