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一个概念性框架 |
| |
引用本文: | 褚添有,马寅辉.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一个概念性框架[J].中州学刊,2012(5):17-20. |
| |
作者姓名: | 褚添有 马寅辉 |
| |
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桂林541004 |
| |
基金项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背景下的北部湾区域公共管理研究》 |
| |
摘 要: | 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有利于解决区域间的市场失灵问题,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有利于降低区域经济合作的交易成本,实现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为区域经济合作提供制度框架,确保合作顺利运行;有利于解决区域公共问题,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一般是依据系统要素合作的系统性原理而构建的。系统的运行需要有动力机制、组织机制、约束机制和协调机制存在,因而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也应包括动力、组织、约束和协调机制这四大要素。
|
关 键 词: | 区域政府 协调合作机制 利益 制度安排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