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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宜山土司制度叙论——以宜山永定土司为例
引用本文:韦美兵.明代宜山土司制度叙论——以宜山永定土司为例[J].中国民族博览,2019(4):88-90,98.
作者姓名:韦美兵
作者单位:广西柳城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摘    要:明弘治五年开始在宜山设置土司制度,其实质是古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的实施,上合天心,下顺民意,在一定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对国家的统一和社会安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 键 词:明弘治  永定司  永顺司  永顺副司  韦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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